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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失窃敲诈贼一男子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0: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9月25日讯一青年手机丢失,得知是同厂一工友所盗后竟伙同他人对该工友实施敲诈。近日,该男子王某被河东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王某与杨某同在河东一鞋厂打工。2004年9月2日,杨某趁王某上班之机,盗窃王某放在厂内宿舍木箱内的一部手机,交与工友张某使用保管。下班后王某发现手机丢失,通过
调查得知手机是被杨某偷走。9月5日,王某窜至杨某家索要手机,并打电话约来朋友李某、陈某前来助威。杨某说出手机在张某处。

  王某用摩托车强行将杨某带至张某家,三人对杨某、张某拳打脚踢,张某无奈将手机交还王某。为教训二人,王某又将杨某、张某带至汤头办事处一饭店内,分别让二人向其父母打电话,以杨某盗窃、张某窝赃为由索要现金,否则报案。杨某、张某的父母为了不让王某去报案,交与王某现金共计4500元。事后,张某报案,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


通讯员 李恩维 付克惠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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