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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打工子女可获财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1:19 华夏时报

  教育部表示打工学校将纳入民办教育管理

  本报记者吴鹏报道昨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国家将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农民工或者是其他有关方面出资建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教育
部门要纳入到民办教育管理的范畴,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对其中做得非常好的学校要给予表彰、扶持;对于达不到国家办学条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来办学的学校,要予以取消。对已经在这些不合格的学校入学的学生,要给予合理、妥善的安排。

  王旭明说,国家已经明确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是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学校不能违规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据介绍,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建立了一套经费保障机制。比如说流入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对接收流动子女较多的学校要给予经费补助。

  但是教育部也注意到了新情况的出现,比如说加强城市管理和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关系;北京市规定要有几种证件,这是加强城市人口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王旭明说,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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