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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下帮教10名孩子痛改前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26 重庆晨报

  大渡口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施“恢复性司法程序”,旨在挽救失足少年,让他们得到更好的教育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梁杰英)为了拯救失足的少年,大渡口检察院引入一套国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制度:恢复性司法程序。在该制度的作用下,10名被告痛改前非,其中8名少年犯还被允许戴罪返回学校读书。10名被告的家属也由拒绝赔偿转变为自愿对受害者
进行赔偿。

  新制度挽救少年犯

  近日,大渡口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施了“恢复性司法程序”,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他们印象深刻的一个案子。一在校少年与同学发生纠纷,10名朋友(一人满18岁,其余均为未成年人)来帮忙出气,误将两名16岁的学生砍成重伤,一人肺叶穿孔,一人左臂完全丧失功能。

  庭审时,这10人逆反情绪很大,拒不认罪。他们的家长也极力袒护孩子,并拒绝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开庭完毕回单位后,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决定挽救这10个孩子。于是,他们引入了一套国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制度:恢复性司法程序。

  所谓恢复性司法程序,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庭下帮教,挽救失足少年,并尽力为受害人争取赔偿。“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帮助让其接受学校教育,尽量让一切恢复到案发前状况。”

  8少年犯戴罪读书

  之后,检察院组织了10名被告及其父母,和受害者及家属见面,让10名被告亲眼看看2名受害者的伤情,当受害者父亲因悲伤而痛哭时,被告人及其父母也哭了。

  最后,在检察官的调解下,10名被告人的家属愿意赔偿受害者13万元。10名被告,除了带头的2人被判实刑外,其余8名少年虽被判故意伤害罪,但在检察院的帮助下,被允许戴罪回校继续读书。

  “恢复性司法程序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单亲家庭或者困难家庭缺乏监管的孩子,还有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孩子和失学的孩子。”该院有关负责人说,这些孩子是犯罪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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