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消费者再告刘嘉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29 海峡都市报 | |||||||||
N《信息日报》供稿 本报讯 25日,去年代理南昌消费者吕萍告刘嘉玲案件(本报曾作报道)的律师唐伟告诉记者,他们已定于本周内申诉,再次将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SK-II广告代言人刘嘉玲告上法庭,并追加另一广告代言人莫文蔚为被告。
据了解,吕萍在2005年诉SK-II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侵权之诉中,受害人必须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产品存在缺陷,并证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与产品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当时因没有权威部门确认产品存在缺陷,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现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SK-Ⅱ系列产品中存在禁用物质,其中就有当初她购买的SK-Ⅱ多元修护精华霜。这让此案有了新的转机,因此吕萍全权委托唐伟,准备本周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