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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原副院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2:55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国振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执行、司法行政装备工作的便利,大肆受贿、贪污,同时有53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并私藏一支小口径步枪。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认定,黄国振犯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非法持有枪支4项罪名,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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