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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半年房租只住了19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36 半岛都市报

  本报 9月 25日讯(记者陈修华见习记者赵成林)“我被中介涮了,交付了半年房租,没想到住了19天房子就要拆迁!”市民邱先生今天向本报记者反映,他通过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交了1250元房租和170元中介费后,刚刚住了19天,就接到通知该处房子要拆迁,房主给他打了一张1250元的欠条,直到现在也没退给他钱。

  今天上午,邱先生拿着租房的合同及房东写的一张白条等来到本报接待室。邱先生
告诉记者,今年4月3日,他通过重庆路佳合盛中介租得四方区温州路46号楼206户房屋,按照规定他支付给中介170元钱中介费和房东半年共计1250元的房租。签了合同后,到4月22日他回家时,却发现房门被撬开了,里面的东西也被搬出了屋外。他感到非常奇怪,后来一打听,原来该房子是拆迁房。

  他随后找到了中介公司,中介把房主叫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房主才给他打了一张 1250元的欠条,可从 4月份到现在,他多次找房东要钱却一分钱也没要到。

  随后,记者拨通了佳合盛中介公司的电话,该公司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他并不知道房主提供给中介公司的房源在拆迁的范围内。对于房客的经济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双方在履行完合同后,交付给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按规定是不能退还的。至于房屋租金,那就是房主与房客之间协商了。

  对此,山东青天成律师事务所徐良律师认为,按照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真实,买主卖主双方履行合同成功,出现纠纷中介费是不能退还的。如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是假的,中介公司必须退还中介费,还要和房主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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