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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手段化解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36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王金明)今天,全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会议召开,决定增加团体调解、行业调解、中介组织调解三种矛盾调解手段,发挥社会上更多的力量来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市领导刘建华等出席会议。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诉讼压力,市政法委、市综治委决定发动多方面力量做好调解工作,新增加了三种专业的调解手段:团体调解、行业调解、中介组织调解。这
三种调解手段,更具有专业性,调解人员更熟悉矛盾产生的根源也会更及时地在工作中发现矛盾,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下。调解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收取,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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