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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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50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25日讯 (记者张定业 实习生刘静) 今天,济南市旅游局首次发布《济南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保护游客生命安全。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预防和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伤亡事件。 救援实行三级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救援机制实行分级响应。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实行Ⅰ级响应;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实行Ⅱ级响应;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实行Ⅲ级响应。 旅游事故实行属地救护 “属地救护,就近处置”是应急预案确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原则之一,要求一旦发生旅游事故,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