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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5·5”网吧爆炸案昨日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8:4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我知道你们今生今世也无法原谅

  我,我认罪,我服法……请法庭严惩我!”昨日下午17时,卢东溟侧身向出庭的受害者家属深深鞠了两躬,合肥“5·5”网吧爆炸案庭审结束。法庭上,被告人卢东溟和侄子卢款、儿子卢宏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爆炸罪、盗窃爆炸物罪、敲诈勒索罪不持异议,卢东溟更是将大部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两名受害者家属当庭索赔经济损失共计38万余元。两名律师
受法院指派,出庭为卢东溟和卢宏辩护,卢款的家人也为他请了律师出庭。控辩双方围绕3人在爆炸犯罪中的主从地位,是否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以及卢宏是否要承担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辩论。据了解,昨天的庭审是全省检察机关示范观摩庭,来自全省的十几名检察官旁听了庭审,该案由合肥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黄世斌担任主诉检察官。由于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帮人家采茶时偷走炸药

  卢东溟在法庭上说,自己所用的炸药是矿山炸药,威力巨大。据指控,去年上半年,因经济拮据,卢东溟产生了通过爆炸敲诈勒索他人的念头,并与侄子卢款和儿子卢宏进行了预谋。4月份,卢东溟利用住在金寨县某村爆破员闵某家的机会,窃取炸药40锭(每锭150克)、雷管20枚、导火索约20米,利用这些材料及购买的其他材料,卢东溟自制、试验了多个定时爆炸装置。

  据了解,卢东溟住在闵某家是帮其采茶的,由于早有预谋,当卢东溟发现闵某家可能有炸药时,他曾通过多种方式打探,从闵某的家人那里旁敲侧击找到炸药的存放地点,趁闵家人不注意将炸药偷走。直到一两天后,闵家人才发现炸药被偷,同时发现卢东溟不见了踪影。

  ●眼皮里至今还留有塑料片

  有了炸药、雷管,卢东溟开始了他的爆炸勒索行动。卢东溟在法庭上介绍了他制作的爆炸装置的原理。为了使装置能成功使用,他曾在合肥的租房内冒着生命危险试验了多次。一次,他正在试验爆炸装置,炸弹在他面前的桌子上炸了,卢东溟赶紧打手机叫来侄子卢款陪他到附近小诊所疗伤。吊了几天水后,他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法庭上,卢东溟说他试验炸弹都是用塑料盒,那次意外爆炸让他的眼皮里现在还有塑料片。意外爆炸后,卢东溟一个月内没有再碰炸药,但并未停止他那疯狂的计划。伤好一些后他继续试制炸弹并加大了炸药用量,最终在今年5月5日晚上对网吧下手。作案后,他将剩下的2个炸弹和21锭炸药、12枚雷管,藏匿在包河大道与312国道交叉口路边的混凝土夹缝中,今年6月9日被警方起获。

  ●手中有个网吧“黑名单”

  对于炸网吧的原因,卢东溟昨天在法庭上进行了详细解释。他说,儿子卢宏上初中时成绩很好,后来因为沉溺于网吧,成绩直线下降。毕业时,儿子要100元上网他不给,儿子就把自己的手指剁了下来。自此以后儿子日渐消沉,让他失望,所以他恨网吧。另外一个原因则是经济拮据,他去年到合肥打工,因年龄太大找不到工作,曾靠捡垃圾为生,在合肥的3个地方租住过,期间因为房租贵搬到了五里冲。

  因为仇恨也为能对其他网吧起到良好的恐吓效果,使勒索得逞,在用塑料盒试验炸弹成功后,卢东溟加大了炸药的用量,并将炸弹放在啤酒瓶里。为试验和实施爆炸,卢东溟从合肥一超市购买了用于引爆的电池224节。据了解,通过先前的踩点,卢东溟手中有一个条子,上面记载了方便作案的网吧和值得敲诈的网吧的名字。成功爆炸后,卢东溟多次按条子上的名字用手机拨打网吧电话,勒索钱财,但均未得逞。

  ●承认指控并为子侄开脱

  卢东溟法庭上回答问题声音洪亮、爽快,对指控全部承认。他极力为子侄开脱罪责,说最先是自己想到这个主意并主动和他们商量,两人并不知情,也未参与策划。去网吧踩点,在全真、会友两网吧安放炸弹,炸浩宇、巨星两网吧等,都是他授意,侄子卢款负责安放炸弹,儿子卢宏打掩护。炸浩宇、巨星两网吧时,儿子并不知情,还在巨星楼上的滚石网吧上网。至于为什么选择浩宇、巨星网吧,卢东溟解释,他对两网吧地形熟悉,网吧后面有个篮球场便于在网吧窗户底下放炸弹,也方便作案后逃跑,此外巨星网吧楼上的滚石网吧生意很火,他想爆炸后进行勒索。

  卢东溟在法庭上称自己有自首情节,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交代了爆炸的犯罪事实,其辩护人也持相同观点。但公诉人认为,公安机关是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才传唤卢东溟,而且也没有出具任何卢东溟自首的说明。

  ●侄子为报答叔叔安炸弹

  上午9:40左右,卢东溟的侄子卢款被单独押上法庭接受讯问。因为脚上戴着镣铐,他走路的时候用手提着铁链,但镣铐还是和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在3人中他是唯一戴脚镣的被告人,而下午开庭的时候脚镣被解除。

  卢款向法庭详细描述了叔叔卢东溟怎样和他商量并具体实施爆炸的过程,他几次强调自己并没有爆炸勒索的想法,都是卢东溟指使。“为什么去放炸弹?”公诉人问,“我和叔叔住了两年,他一直对我都挺好的,帮我付房租、洗衣服,关心照顾我。所以他让我去安炸弹时,我没有拒绝。”旁听席上卢款的家人听到他的回答,都摇摇头。

  ●对爆炸不赞成也不反对

  第三个走上法庭的是卢东溟的儿子卢宏,今年才19岁,是3人中学历最高的,被捕前是马鞍山路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洗车工。从庭审调查来看,可以说爆炸行动因他而起,但他供述在整个过程中他都是无所谓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在父亲试验受伤后,他曾劝父亲停止行动,但看到父亲和堂哥继续实施爆炸的时候,还是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除此之外,他还将本公司一员工遗失的身份证交给父亲用它办了一张银行卡,方便以后的勒索。

  庭审中,卢宏始终坚持自己没有参与策划、踩点、安炸弹、爆炸的全过程。而控辩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也围绕着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展开。公诉人认为卢宏和卢东溟、卢款是共同犯罪,3人共同实施了爆炸行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则认为卢宏没有参与具体的爆炸行动,是从犯,应从轻量刑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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