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将放宽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的人数上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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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1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陆委会”委员会议经过讨论,通过放宽企业邀请大陆商务人士赴台的人数上限,将由30人次放宽为50人次,该案将转由“行政院”审理。 据报道,“陆委会”25日委员会议就“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商务许可办法”)第六条修正草案进行讨论,同意适度放宽企业邀请中国大陆
“陆委会”表示,在相关“法规”未完成修正之前,“政府”相关机关已针对娇生公司、微软公司等人数超过上限的个案,采取项目方式加以审查并核准,一旦“法规”完成修正后,便可以有通案性的规范让各界和“政府”各机关据以处理。 “陆委会”指出,“商务许可办法”第六条修正草案通过后,侨外投资事业、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外国公司在台办事处,或年度营业额达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的台湾企业,每年邀请大陆商务人士的人数上限将由30人次放宽为50人次,可适度响应中型以上企业之实际业务需要。 另外,针对邀请单位每年邀请人数,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有特殊需要者,得不受第一项年度邀请人次限制之规定,将由“经济部”会同相关机关订定审查原则,以作为审查相关案件行政裁量之依据。 “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亦提到,目前有不少台商在香港注册或上市,如他们有意请大陆商务人士赴台,应适用先前的港澳条例,呈请“政府”相关部门处理。一般来说,“政府”应会从宽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