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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1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9月25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全面展开了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确定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西宁地区自今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440元。此次专项执
法检查中以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为重点,同时对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假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1个月。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制造、建筑、商贸、餐饮服务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对拒不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将严肃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作者:贾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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