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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0年前将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24 中国环境报

  孙秀英陈祖洪

  本报讯 海南省政府日前审议并通过《海南省关于水价改革促进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海南积极推进水价改革,2010年前海南将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海南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将分3个阶段:2007年前调整到保本经营;2009年年底前供水企业实现微利经营;2010年前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海南将鼓励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的价格要与自来水保持适当差价,积极引导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城市绿化等行业使用再生水。要改革水价计价方式,推进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和抄表到户。

  海南省将扩大地表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并逐年提高征收标准。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征收的地表水资源费标准0.01元/立方米,在全国范围内属较低的省份,不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实施意见》指出,海南省将加大污水处理费改革力度,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城市污水价格管理制度。在未来5年内,海南省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今年年底前,海南省首先在城市(含县级市)开征污水处理费,2008年普及到全省所有县城,以后逐步向乡镇所在地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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