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准备提交修例 禁止非本地居民驾驶的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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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0:0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梁弢):鉴于目前持双程证的内地人也可申请在港的士驾驶执照,为堵塞签发的士驾驶执照的漏洞,香港政府将于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例,不再向非本地居民签发的士驾驶执照。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即使商用车辆驾驶执照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受雇驾驶商用车辆,运输署长亦无合法权力拒绝有关申请。
去年3月底,持双程证男子刘国华(42岁),驾驶的士时遇上意外,3车相撞但无人受伤。警方调查后,发现他持有本港的士驾驶执照,但无证据显示其的士有载客,故只能无条件将之释放。但数天后,刘国华遭入境处人员假扮乘客拘捕,被判违反逗留条件罪成,判监3个月,并没收其驾驶执照。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有见及此,建议修订法例,赋予运输署长权力,只向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持有人,及不受逗留条件限制的非永久居民,发出车辆驾驶执照及续牌。局方希望,可于2007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 对于现时有多少名持双程证的内地人士拥有的士驾驶执照,环运局指未能提供有关数据。但根据当局去年上半年向立会提交文件,全港共有4名此类的士司机,局方形容情况并不特别令人忧虑,但为确保只有合资格在港受雇的人才可获发的士驾驶执照,当局当时已计划修例堵塞签发的士驾驶执照漏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