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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成立房产成本调查队实地测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0:17 扬子晚报

  本报讯盐城市物价局日前出台《现行商品房价格政策要点》,要求开发商公布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成本清单。这是去年5月我省要求各地建立商品房社会成本监审制度以来,首家制定出具有约束性的商品房定价标准。

  《要点》对商品房定价制定了9条规定,明确要求开发商提供“房价成本清单”,“价格部门依据有资质成本认证机构确认的合理成本,核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
“住宅商品房实行价费结算清单制度。商品房销售企业在交付商品房钥匙前,应在商品房价费结算清单中填写向购房者收取的房价款、阁楼款、车库款和一切费用(包括未进入房价的代收代办费用)。”

  盐城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老百姓希望看到一份透明、详细房价清单。今年初,盐城就在市区开展商品房成本监审试点,并选择市区开发的40个楼盘进行监审。监审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如已经取消的项目仍出现在费用分摊项中,有的费用分摊项中的项目标准超出规定额度,部分土地取得费用仅是以开发公司和村组协议为准,附属费用和公配费用中的一些项目没有统一标准,差距太大等等。为得到最接近真实房价成本的数据,物价部门改变了以往由开发商上报材料的做法,一方面通过独立机构的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数据,另一方面成立了自己的成本调查队,对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成本计算“精确到建筑材料的使用”。8个多月以来,所有新上市商品房价格清单都在物价局网站上公布了。根据试点情况,市物价局近日出台了上述《要点》,即将在全市推开。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称,为提高房价透明度,去年5月我省就开始推行商品房“价格成本清单”,要求各地建立住宅社会成本监审制度,盐城是首家推行房价成本清单的地区,今后将推动更多地方试行这一做法。(王世停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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