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区” 认定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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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3:31 法制晚报 | |||||||||
市政协今天召开提案座谈会 “文化创意产业区” 认定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曹坤)目前,《北京市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进入正式发文程序。
同时,本市已起草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聚区认定办法》,正在修改完善有望近期颁布;此外,《“十一五”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在完成首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也正在修改完善之中,该规划有望年内正式发布。 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召开了重点检查督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案座谈会。记者从中了解到上述信息。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提出了6件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提案,并被列为今年市政协重点督促提案。这些提案都得到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及时办理。 其中,针对张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首都建设成为文化产业强市的建议,市委宣传部表示目前已经摸清了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同时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办法》,对全市已具备一定基础以及正在规划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梳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