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草案拟规定两次无故缺席全会撤销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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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提倡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 本报讯 广东省政协九届十六次常委会议昨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主持。 会议将审议通过《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草
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在会上介绍了广东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省政协副主席许德立、韩大建、王兆林、柯小刚、周天鸿、罗富和、姚志彬、陈蔚文、李统书,秘书长杨懂和常委155人出席了会议。(王雷谢岳铭苏丽雯卢艳艳) 又讯记者王雷、实习生卢艳艳报道:委员要坐稳,如今添条件!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协获悉,《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草案)》规定,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省政协全会的委员,将被撤销委员资格。 此外,常委四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经主席会议提议,由常委会作出决定,撤销其委员或常委资格。 据了解,广东省政协在九届三次、四次大会召开前,就曾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委员严格遵守会议有关规定和纪律。在九届十三次常委会上,省政协以“请辞”方式辞去了几名长期不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的委员。 该《规定(草案)》内容共十二条,还规定“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视察或调研、考察等活动。提倡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报送一条有质量的建议,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