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隐患举报有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0:5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省公安厅昨天公布,在全省警方“十一”黄金周安全大检查中引入“市民举报奖励”机制,凡是市民举报的有关道路交通、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的线索被查实,警方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在此次黄金周安全大检查中,省公安厅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及时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对旅游路线、景区道路、停车场的巡逻管控;要求消防部门制定重点旅游景区、大型群
省公安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17个市公安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实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举报道路交通、消防和治安安全隐患的线索,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因疏于检查,检查走过场未能发现问题,或有关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 (沈宫轩 本报记者 楚杰)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