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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合理 超市退回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08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甘菊萍 为您报道

  昨日上午,从定西来兰打工的赵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位于箭道巷的一家超市打工,由于母亲患病她得回家,于是她1个月前就向超市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出辞职,当时负责人没有明确表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于9月20日离开了。然而在她领取所扣的400元押金和9月份的工资时却遭到对方的拒绝。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超市杨姓负责人,她表示,他们超市所有员工押金都是由总公司财务科统一管理,工资是由公司财务科在每月的15日统一打到工资折上,所以赵女士9月份的工资只能等到10月15日由财务科统一发。

  昨日下午4时许,赵女士已将所扣的押金拿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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