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买二手房变“揪心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25 现代快报

  “原本我以为买二手房能省钱省心,没想到刚买两个月的二手房却让我揪心。”近日,家住福建路的陈洋(化名)满脸苦涩地向记者诉苦。

  【读者求助】

  图省心买了二手房

  陈洋说,他和女朋友经过几个月的寻觅,终于在福建路上看中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房子价格38万元,而房主刚进行了简装,我们搬进去就可以住了。”陈洋与房主到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就和女友搬了进去。

  不料质量问题严重

  “有了自己的房子,厄运也开始了。”陈洋无奈地说,刚住进去,恰逢梅雨季节,他们家先是阳台漏雨,然后外墙渗水,接着内墙的墙壁又出现了裂缝,最后连卫生间的下水管道也出了问题。“后来,我从邻居处了解到这里房子质量问题已经是老问题了,业主和开发商闹了很多次。”听到这个消息,陈洋这才恍然大悟,当初房主把房子重新装修再卖,就是想掩盖一些质量问题。

  “我去找原房主,要他承担维修费用。但他却说,卖房时我没看出问题,现在房子都交易完了,再找他没用了。而且房子是开发商盖的,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陈洋只好去找开发商,没想到开发商却说,他们与陈洋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那房子现在我们没法住,我和女友只能各自回家住。”陈洋郁闷地说,“花光了父母的积蓄,却买了一套有问题却没人管的房子,这可怎么办?”

  【记者调查】

  证据少导致维权难

  记者随即陪陈洋找到众泽房产交易安全服务中心的专业房产咨询师许胤熠律师。许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如果能证明原房主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陈洋就有权向原房主要求赔偿。另外,陈洋依据与原房主签署的合同,取得了原房主对该房的相关权利,只要该房还在保修期内,他就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赔偿。但陈洋在买房时没有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购房合同上关于房屋的保修也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这对他非常不利。如果陈洋找不到证据证明原房主故意隐瞒房屋质量,他只能自己为这些问题买单了。

  【专家提醒】

  交易中注意质量陷阱

  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要约定清楚卖房人对所出卖房屋的保修义务,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购房人的退房权利及卖房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买房人不能忽视对二手房的房屋质量检查:1.房屋有无裂缝;2.房屋有无倾斜;3.房屋有无渗漏;4.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5.卫生间的排水情况等等。

  最后,买房人还应对物业及邻居进行走访了解该二手房的具体情况。如能请专业人员陪同购房,可预防一些二手房隐藏的质量问题。

  快报社区记者 郭芷冰

  实习生 陈雪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