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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签字认可工商才能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26 重庆晨报

  市工商局拟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广“阳光收费”,同时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让市民考核其窗口服务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实习生何岸)个体户签字认可后,工商部门才能确定收费标准。市工商局副局长郭翔昨天表示,这种“阳光收费”即将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

  “阳光收费”获好评

  从7月份以来,市工商局对全系统人员开展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学习整改活动,取得了实效。

  “阳光收费”指的就是工商部门公开、透明的收费。市工商局目前把高新区工商分局和大足县工商局作为试点,派出专员了解当地个体经营户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其实际情况拟订收费标准,并向个体经营户公开。工商部门在得到个体户签字认可后,才最后确定收费标准。

  “阳光收费”制度在两个试点推出后,得到当地个体户的拥护。

  现场考核窗口服务

  为更好地提高工商窗口部门的服务质量,市工商局决定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把“评价机制”设置在窗口,直接把是否做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

  到时,市民只需在评价机上按下“满意键”或“否定键”,就可对工商服务窗口的个人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评判结果将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个人奖惩挂钩。

  收集各类意见631条

  “静下心来抓学习,打开门来找问题。”在学习整改中,市工商局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112个,走访各市场主体102户,收到各类意见、建议631条。

  针对已征求到的13个带共性的问题,市工商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进一步听取和收集意见后再出台一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农村经纪人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同时,将近年来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免费赠送到各类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手中,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各项优惠政策是否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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