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创建和谐平安乡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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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要将民主法治和乡风文明建设摆到与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同等重要位置!” 资政会上,省政协常委朱明龙大声疾呼。在他看来,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显得较为薄弱,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堡垒作用需要进一步
在调研中,委员们还发现一些涉农法律法规不配套,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比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由于我省一些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根本无法实现。 此外,委员们还认为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道德体系建设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要加强基层“两委”班子建设和阵地建设,同时,要深入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把以“八荣八耻”为重点的道德体系建设与乡风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农村道德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着力创建“和谐乡村”和“平安乡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