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拟年内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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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5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有望今年出台。”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介绍,和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较,我国的政务公开工作起步比较晚。“虽然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制建设应该说还存在一些不足。”干以胜说
对此,“国务院非常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一部行政法规,对于规范我国的政务公开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干以胜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后,我们将以这个条例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法制建设,有力地推进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正常地开展。”干以胜说。 政务公开五大特点 一是我国政务公开经历了一个自下而上、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 二是注意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 三是注意与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 五是公开形式丰富多样。 【相关新闻】 31省区市建立新闻发布制 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表示,国务院70个部门、31个省区市已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全国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公共组织普遍设立了咨询电话。 八成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网站 据新华社电 政府网站是施行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目前,全国80%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网站,但网站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干以胜说:“中国的政府网站建设尽管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的政府网站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