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整治看病贵“对钱下药”问题 开大处方可罚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2:07 东方今报 | |||||||||
济南消息 小病大治、天价处方、滥用抗生素、“对钱下药”等用药泛滥现象,已成为看病贵的主要症结。提交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如果开具处方的药品明显超出需要的种类和数量,开具者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 开药人发生如下行为之一的,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