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欠物业费 业主维权的无奈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2: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涂 明 见习记者 吕蕴岚 实习生 黄 梅

  物业费,曾几何时,成了小区业主和物业博弈的唯一“筹码”。

  福州市房管局近期的一份物业管理调研报告显示:全市近400家物管企业,几乎每家都不同程度存在物业费拖欠和不交的问题;全市商品住宅每月能收取的物管费平均不足应缴
数额的85%,一些物业公司甚至只有50%。

  在物业的眼里,拖欠物业费,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但在业主的眼里,拖欠物业费实在是一个无奈的选择,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办法抗衡服务不够的物业呢?

  因为物业费,业主的维权尴尬和物业公司的困境凸显,也成为省人大制订《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过程中考虑的热点问题。

  博弈之样本调查

  福州米兰花苑小区,因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最近频上报端。不久前,扔下一堆烂摊子,撤出该小区的物业———福中福总经理郑志强说:撤出也是出于无奈,30多户业主欠下3万多元物业费,物业公司运行困难。他们甚至“愤”而将一些业主告上法庭。

  福中福与米兰花苑的“联姻”,是从2004年3月开始的。据称,当时米兰花苑公共设备破败不堪:路灯不亮,监控系统瘫痪,小偷不时来光顾。业主提出进行修缮,但福中福表示没有维修基金,很难承担这笔维修费。几次业主大会也没提出可行性措施。因此,一些业主与物业公司结下了“梁子”,开始拒交物业费。

  渐渐地,小区的业主间开始流传一种说法:即使不交物业费,物业也得照样干。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从最早的5家发展到10多家。

  郑志强带人上门向这些欠费业主催讨了几次,均无功而返。为了节省成本,郑志强减少了保安人数,5个年轻的保安全部换成了五六十岁的老人,每月工资从800多元降为600元。

  之后,小区发生了几次盗窃案。这样一来,大部分按时交物管费的业主开始抱怨说,他们每月都按时交物业费,可连小偷防范也不到位。这样,拖欠和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上升到30多户,其中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副主任。

  福中福物业公司此时甚至连小区的日常维护都无法开展,喷泉水池干涸、休闲桌椅倒塌、花木多年未修剪。最后,小区的一部分业主干脆连水电费都拖欠。郑志强将几位拖欠物管费的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交清欠费。这一下,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化到顶点。

  欠费会传染的病

  米兰花苑那些按时缴费的业主说,不缴费的业主既享受了公共水电和保安、保洁等服务,又不缴费,等于是占正常缴费业主的便宜。长期下去,他们也不想出这个“冤枉钱”了,于是,拖欠物业费像瘟疫一样在小区内蔓延。

  米兰花苑的病例,在福州各小区随处可见。据调查,不到3万平方米的“康光温泉花园”欠物管费12.5万余元,欠水电分摊费5.1万余元;三木花园D区在今年1~6月应收物业费237.6万余元,实收物业费133.3万余元,欠缴率达56%……

  福州市房管局近期的一份物业管理调研报告提到,全市近400家物业管理企业,几乎每家都不同程度存在拖欠物业费的问题。即使服务质量较好的物业公司,欠费也同样严重。据统计,全市商品住宅每月能收取的物管费平均不足应缴数额的85%,一些物业公司甚至只有50%。

  福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没有缴费的业主与缴费的业主享受同等的物业管理服务,攀比从众心理使更多的人欠费。物业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服务质量降低了,又使更多的业主不缴费,从而进入恶性循环。

  业主的无奈维权路

  采访中,许多小区业主认为,拒交物管费仅仅是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的手段。单个业主在物业公司面前是弱势的,业主除了拒交管理费,别无他法。

  米兰花苑的业主黄先生,欠了900多元物业费,被告上法庭。他陈述了自己的“欠费理由”:物业是一种服务,自己交钱了就要享受到这种服务。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他就有理由不付物业费,就像是去商店买东西,不满意了还可以退货一样。

  几十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他们不了解应该去找哪个部门投诉,有人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要拖很长时间。去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得不偿失。拒交物业费是“没招的招”,不是耍赖,而是为了维权。

  但是,这种做法好像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同。一法学人士表示,黄先生等业主不能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这一侵权法律关系,来对抗业主应履行缴纳物管费的合同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诉诸法律,针对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地方,履行抗辩权,可以要求拒交部分物管费。

  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人士说,业主以拒交物业费来督促物业,虽其情可怜,但于法不合。在法律途径上,针对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的部分提出拒交部分物管费,这是合法的。但如果拒交全部物管费,则属于恶意的欠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简言之,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这是两回事。

  【出路探究】

  房管物业部门有责任解决

  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人士表示,业主用欠费的手段来维权,这凸显了有关部门的管理缺位。

  一些业主提出,走法律程序维权的成本太高,又不知应找哪些部门来解决物业管理质量不到位的问题,希望能有一条切实可行的维权途径。

  据了解,街道的物业站只有一人,还是兼职的,区(县)级房管局的物业科一般只有三到四人,市房管局物业处有10多人。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支不到百人的工作队伍,要协调福州近400家物业公司与数千个小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处理投诉难免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该负责人说,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除了诉诸法律外,可以向房管部门下面的物业部门投诉。目前,福州房管物业部门有三级:街道的物业站、区(县)级房管局的物业科、市房管局物业处。接到业主的投诉后,这些物业部门会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物业公司服务不符合约定之处,会发出通告,责令物业公司限期内进行整改。如果物业公司超期仍整改不到位,物业部门会在物业公司年检材料上进行批注,甚至降低物业公司的资质等级以作为处罚。

  目前,福州市房管局公布了相关部门的电话,鼓楼区房管局物业科:87528500;台江区房管局物业科:83282391;晋安区房管局物业科:83677492;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83437724;福州市房管局物业处:87505625。

  【人大建议】

  效法京沪,“小额债务审裁法庭”进社区

  市人大提出建议,针对管理费欠费额标的低且案情较为简单的情况,可以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做法,福州各级法院设立“小额债务审裁法庭”,把法庭搬到社区提高司法效率,方便欠费纠纷的解决。

  市人大检查组还提出,应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出现矛盾时,街道、居委会应主动协调指导业主委员会整理业主的意见,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委员会应将业主的意见向房管部门反映。

  房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应强制物业公司搞好管理服务的开支预算,规范并细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按项分级收费,即提供什么服务,收什么钱。这一措施,应在小区公告栏内张榜公布,置于业主有效的监督之下,这也可以避免业主因某一项服务不满意就拒交所有物管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