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审批门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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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2:48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为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从规划计划、占用基本农田、征地程序、占补平衡等环节,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提出严格要求。通知要求,从以下方面严格把关,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门槛”:
第一,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等作出说明,说明材料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 第二,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强化听证和论证,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并要求补划基本农田的措施到位。 第三,明确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形成正式的说明材料。 第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先补后占”的原则,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强调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