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两节”收受红包乱发钱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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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5:03 深圳特区报 | |||||||||
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严禁借“两节”收受红包乱发钱物 【本报广州9月26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吴勇加通讯员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两节”期间以身作则,认真执行
(一)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观念、纪律和法规意识,充分认识收送红包的危害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坚决拒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特别是在当前换届期间,要坚决抵制“买官卖官”和“跑官要官”行为。同时,要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加强管理,严禁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 (二)严禁乱发钱物,坚决抵制以权谋私行为。各地各单位要自觉防止借机乱发钱物等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严格财经纪律。 (三)严禁互相宴请和公款旅游,坚决抵制奢侈浪费行为。 (四)严禁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制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严肃查处。 (五)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追究该地区或该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对于我行我素,有禁不止,边纠边犯的党员干部,要立即查处,绝不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