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带病”车辆参加节日客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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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5:50 深圳商报 | |||||||||
严防“带病”车辆参加节日客运 交管部门多项措施确保黄金周交通安全 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通讯员宋学德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交警局车管处召集全市145家客运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开会,就“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如何做好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保养、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工作进行部署,出台了相关措施和规定。交警部门还与各客运单位签订了节日期间交通安全责任书。 交警部门要求各客运单位节前对本单位客运车辆使用情况、驾驶员情况进行普查,严防车辆带病上路。去年以来在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或违章记分达12分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节日期间的客运工作。要严格执行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且驾驶人一次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等规定。据悉,为保障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市交警局将对全市旅游景点、道路拥堵点重点巡逻监控;在中秋节当晚,增派177名民警、100名协管员对莲花山、滨海大道生态公园、仙湖植物园及大、小梅沙海边等路段加强巡逻。 加强保卫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又讯】国庆、中秋将至,深圳警方推出多项措施确保市民欢度节日。 据介绍,警方将加强对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对公共场所调派足够警力进行巡逻。加强对歌舞厅、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检查;严打歌舞娱乐场所内的吸贩毒活动。节日期间,警方将加强社区巡逻防控,强化社会面整治,严肃处理路边招嫖、派发色情卡片等人员;对重点路段,将加强警力,重点监控,切实维护好我市的城市环境。(黄顺陈忠群段琳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