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驾车违章将按上限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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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07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谷茂辉 记者常琳报道 为确保出行市民的安全,“十一”期间,机动车有违章行为要从重处罚,各种违法行为按上限记分罚款。 据了解,“十一”黄金周期间,高速一、二大队及海、台、岫大队将已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警车用于路面巡逻,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设置故障车标志、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
此外,黄金周期间,机动车在重点路段被固定电子监控系统及照相、摄像等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从重处罚,各种违法行为按上限记分罚款,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除机动车外,助力车和自行车不遵守信号、行人不按线行走、违法占道等影响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都在整治之列。 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1-9月份,全市私有车辆肇事达250起,占事故总数39.81%。其中,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许多机动车司机肇事后,为了推卸责任选择逃逸。截至9月份,今年市区共发生肇事逃逸103起,占交通事故总数25.6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处以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领取。在此,交管部门提醒,节日期间街上行人较多,司机朋友要谨慎驾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也不要逃逸,应及时妥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