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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罪犯今起进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本溪讯(记者程喜刚)从今天起,在本溪你将会看到不少人集体参加植树、做义工、清理小区环境等社会公益劳动。

  他们不是志愿者,是在警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监控下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

  本溪市平山区五类罪犯将正式进入社区进行公益劳动,接受免费就业培训,接受改
造。市民也可以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监督他们的改造。

  作为辽宁省最大的试点城市,本溪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本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韩智泉处长告诉记者,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开展约3年,但这项工作正式进入辽宁还是在今年5月份,选择在本溪和大连进行试点工作,其中本溪的试点工作覆盖的范围最大。

  据了解,本溪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平山区作为试点,全面展开,平山区的301名监外服刑人员全部纳入了矫正的范围,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了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14个单位的共同配合。

  另外,社区矫正小组的工作人员将由所在派出所的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组成。

  “现在能够和普通人一样劳动、生活,希望能够通过社区矫正让大伙瞧得起咱们。”一名接受社区矫正的监外服刑人员告诉记者,“听说表现得好,还能减刑,表现不好还得受惩罚,像小学生似的,看来我得努力了!”

  谈到社区矫正对罪犯和社会的进步意义,沈阳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刘旭东表示,通过社区矫正抵消他们的猜疑心理,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对社会有一种归属感。

  “社区矫正”四问

  ■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又称“社区矫治”,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社区矫正对象是哪些人?

  韩智泉:主要包括五类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这五类罪犯在社区矫正之前同样在监外执行。

  ■与单独监外执行有何不同?

  韩智泉:社区矫正让这五类罪犯不只是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管,还要通过参加社区的公益劳动,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同时我们还要对五类罪犯进行免费的就业培训,并适当地进行就业推荐。

  ■好处是什么?

  韩智泉:之所以进行社区矫正,就是希望这五类罪犯在回归社会的时候,能够从思想上彻底改造,并培养他们的技能,满足他们的生存需要,从更大程度上减少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让他们平稳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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