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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问责交警支队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11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航彬)1-9月,我市925人死于交通事故。昨日下午,市交警总队部署了我市“十一”黄金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国庆期间,各交警支队的一把手必须带头上路,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各支队的支队长将是第一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在国、省道主要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入口处,交警要设立“交通安全检查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20%以上的,除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外,还要责成车
主或驾驶人转运超员乘客,并承担转运费用。在城区,交警要根据节日期间大型娱乐、商业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周边环境情况,提前制订交通疏导预案,增派民警和协勤人员,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和停车管理,及时解决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苗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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