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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典型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2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2003年6月,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深圳、沈阳、西安、丽江9个综合性试点地区,35家新闻出版、公益性文化事业、文艺创作演出、文化企业单位具体承担试点任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改革全面推开提供了典型示范。

  丽江市民族歌舞团:

  吸收民营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

  云南省丽江市民族歌舞团原来每年需财政拨款60多万元。后该团与深圳能量实业有限公司联合组建“丽水金沙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由深圳方出资800万元,以现金入股(占股金的55%),丽江市民族歌舞团演职员以个人入股(占股金的45%)。原丽江市民族歌舞团依法核销事业编制、新组建的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改制中对原丽江市民族歌舞团的演职员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予以安置。根据从事舞蹈、管乐等演员的情况适当放宽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政策照顾到行业特点;对涉及身份置换的人员依法按有关政策续接或补办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关系,并为终止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份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解除了这部分员工的后顾之忧;针对从事舞蹈专业的艺术人员艺术年限短的特点,对个别确有专长,但年轻尚未达到退休的人员作分流安排。

  丽江民族歌舞团在改制中,创作并演出了大型民族风情舞蹈《丽水金沙》,较好地实现了文化产品与市场、游客心理的结合,得到了观众的普遍认可。投入市场以来,成为丽江市旅游市场的一个“亮点”,年收入超过2000多万元。演职人员的月收入已由改革前人均不到800元增加到如今2500元左右。改制的成功给演职员带来了实惠。

  上海大剧院:

  探索演艺新体制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包括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歌剧院和上海民族乐团。成立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就是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理顺院团产权关系,改变剧场、剧团、演艺公司分散独立、各自为政的运行机制,扭转演艺机构人员比例失调、资源固化、人浮于事、包袱过重的状态,使文艺生产、文艺服务既符合文艺本身的发展规律,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用新的体制机制解放文艺生产力。

  在内部运营模式上,艺术中心继续保持剧场与院团国有性质、独立建制和法人地位,同时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建立“统分结合”的运营管理模式,统筹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统筹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统筹产品和机构品牌建设,统筹重大演艺项目运作,统筹市场营销、开拓,统筹内部机构改革。

  经过整合的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包括创作资源、剧院资源、艺术产品资源、演出经纪资源、营销网络资源、表演艺术家和市场客户资源等。新的管理体制将各种资源构建成一条包括剧场、院团、演出经纪公司和票务平台在内的演艺产业链,在市场运营方面产生互动、联动和聚合效应。

  浙江新华书店集团公司:

  整合资源发展连锁经营

  浙江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在完成浙江省内78家基层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又以4种方式积极探索出版物的跨省连锁经营,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自2003年浙江新华书店集团在江苏徐州开设全面第一家跨省连锁书店以来,短短一年半,浙江新华跨省连锁经营的大型卖场已开设7家,营业面积3.7万平方米,并以4种方式积极探索跨省连锁经营模式:一是上海模式,由集团公司全资投资控股建设。二是徐州模式,与民营资本共同投资设立网点,通过统一的计算机平台实行连锁经营。三是合作模式,即网点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卖场的图书品种全部通过公司计算机联网配供,除此以外浙江新华还输出管理,用合作方的企业品牌实行连锁经营。四是与网购业态的链接。如与贝塔斯曼已链接配供5年,2004年开始与浙江邮政183网购和185话购的链接配供。业界反映,浙江新华连锁方式的引人之处是以整合的行业品牌、信息资源优势让各种社会资本能低门槛、无风险、易操作地进入书业,行业优势和资本优势互补,共同谋求双赢。 (黄晓华辑)

  文化体制改革·名词解释

   什么是文化产业?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

  1.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和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休闲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黄晓华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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