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负责人谈程维高案:尚未发现其应负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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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在26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透露,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程维高(曾担任河北省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当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现在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 他说:“关于程维高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他主要的错误事实,我们已经做了披露。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发现程维高应当负刑事责任,司法机关现在也没有掌握这方面的证据
2003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其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 干以胜还透露,2005年有11071人因为贪污贿赂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占党员总数的1.6‰。其中72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性质上来看,受处分的这些党员并不都是腐败分子。比方说有的是因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处分。”干以胜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