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人员开始办理医保补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53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侯冰冰)昨日,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4050”人员开始办理医疗保险补贴,先缴纳883元的医疗保险费,而后按规定享受全额补贴待遇。 “4050”人员是指2007年年底前,本人申报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人员)。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4050”人员可以
参加医疗保险后,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可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0年,退休后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