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强制取缔土纸厂 对严重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9:11 中国环境报 | |||||||||
曹小佳 芮永峰 本报讯今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采取严格处理群众投诉、加大巡查力度、突击暗查、综合治理小散企业等多管齐下的方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目前,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3家,处罚金额70余万元,对其中4家严重环境违法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严厉处罚。
今年,泸州市政府组织纳溪区、叙永县等地公安、法院、经委、监察、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永宁河沿岸小土纸厂等小散企业进行再次清理,采取断水、断电、捣毁设备等措施,强制取缔209家小土纸厂,改善了部分流域特别是永宁河流域的环境质量。 根据群众投诉,泸州市环境执法人员严厉处罚了叙永金虹肥业公司和施可丰泸州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的问题。同时,对泸州向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夜野蛮施工,严重扰民的问题进行了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对泸州兴泰磷肥有限公司污染物处理设施损坏,超标生产废水外排,泸州跃华巨龙公司私自安装一个三通阀门,致使生产废水与冷却水混合直排等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进行了罚款5万元的重处。对泸县明翔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存在明显的违法排污行为,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要求泸县环保局责令工矿区范围内的排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并派驻厂监督员督促措施落实,确保濑溪河水质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