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调查饮用水源有机毒物 范围包括各省辖市、典型县及乡镇、工业园区水源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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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9:26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高杰) 本报讯江苏省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监测调查,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2009年5月结束。调查范围包括全省各省辖市、典型县(市、区)及乡镇、工业园区、癌症高发区饮用水源地。
为达到对全省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现状“说得清”的目的,以采取有效措施对症下药,全面治理有机毒物,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局、监测部门要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江苏省环保厅将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监测工作标样采购、采样及实验分析补助费用的支出,以确保统一标准,统一试剂,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数据处理方法,统一质控和统一综合评价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