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黑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9:37 京华时报 | |||||||||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昨天,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抚州市熊新兴涉黑团伙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罪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15名被告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 熊新兴,江西省联达实业有限公司总顾问,拥有资产过亿,先后担任抚州市临川区
熊氏犯罪集团非法持有各类枪支5支、子弹226发,在社会上为非作歹,借此树立“组织威信”,扩充其在抚州的黑势力。另一方面,他们以金钱拉拢、腐蚀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层层“保护伞”,逐步达到了“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目的。在此过程中,该团伙以残忍的手段致使两人死亡、5人重伤、数十人轻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