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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美:为公开房价成本叫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52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朱新美

  题由:近日,江苏省出台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盐城市是江苏省物价局公布“房价成本”的试点城市之一,在公布这份近百个楼盘的价格构成清单的同时,还出台了相关规定,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要以基准销售价格(成本价)为基数,盐城市区允许上浮8%。据悉,公布房价成本有一个明显的效果
,就是百姓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投诉少了。(见本报今日11版)

  这两年,中央政府部门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但房价却依然逆政策而上。我以为,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抑制房价没有一个可操作性的硬措施。而且,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一直在打糊涂仗,因为房价本身就是个模糊概念。你说房价上涨过快,请问,一年涨几个点才算上涨不快?你说要把虚高的房价降下来,请问,降到哪个水平才不属于虚高?谁也不知道。如此,所谓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本身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没有参照系,所以,一边高喊着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一边依旧是高烧难退。就像一个病人,大家都知道他患的是什么病,也下过不少猛药,但就是不见效——因为药不对路。

  而江苏省盐城市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公开房价成本,限制房价上浮指数的办法来稳定房价,确实是高人一筹。这体现了一种务实精神,让人感到,这确实是在认真地贯彻中央稳定房价的精神,也是真心实意地在维护房地产开发商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但对于公开房价成本,却有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政府无权要求公开成本,也有人认为公布房价成本违反公司法,而广东省建设厅却干脆“否决”了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以控制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该厅认为,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即使是盐城市,公开房价成本,也并不顺利,盐城市的“房价成本”,原定于今年4月就要公布,但直到近日才面世,可见难度不小。

  其实,公开房价成本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因为市场经济不是隐蔽经济,而是透明经济、理性经济。公布房价成本,还购房者知情权,消费者能根据真实、全面的信息作出理性判断,形成的房价也会更趋理性。公开房价成本,不仅对购房者有利,对

房地产商也有利。因为,房价定得明白了,持币观望的人就会减少,买房子的人就会增多,即使开发商在单价上“吃点亏”,靠薄利多销也大有赚头啊。当然,其中的监管很重要,公开房价成本,还需要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网上有人怀疑房价成本的真实性,但我以为,江苏走出这一步本身就是一个突破性的胜利,公开总比不公开好,公开了人们才会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最终才会解决问题。我们不能指望一蹴而就,但只要坚持公开,总有一天会走上制度化轨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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