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瓶爆裂烫伤幼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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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2:21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杨克元 殷超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3岁的小孩威威在开水房玩耍时,与正在那里打开水的张先生撞到一起,致热水瓶爆裂,滚烫的热水将威威的头面部、躯干和四肢深二度烫伤,面积达23%。昨天,闵行法院判处张先生赔偿威威各类损失9005.5元。 6月22日,3岁幼童威威与伙伴在闵行区颛桥镇光辉村一私人开办的开水房玩耍,正好碰到张先生在打开水。当张先生装满一瓶滚烫的热水,转身将热水瓶装在开水间通道上的
威威的父母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张先生赔偿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和后续治疗费等各类损失1.5万元。 法院认为,张先生疏忽观察周围人员,对于威威的受伤存在过失。威威系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其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此,对于威威的意外受伤,父母也存在过失,也应当酌情承担责任。综合以上因素,法院酌定威威和张先生的责任为三七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