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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式酒吧”VS“酒吧式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2:54 法制晚报

  “监狱式酒吧”VS“酒吧式监狱”

  据《城市晚报》报道,长春市上海路与大马路交会处一家名为“奇迹时空”的酒吧内,设立“监狱式”包厢,以此招徕客人。新闻见报后,上至古稀老人,下至中小学生相继给报社打去电话,对这种标新立异的酒吧各抒己见。

  这似乎已不足为奇了。据报道,苏州市此前就有一家“监狱式”休闲茶吧,室内设计完全参照监狱模式,每个包间就是一个单独的“牢房”,服务员则穿着仿制警服上岗。

  众所周知,作家的灵感来源于生活,其实,商家的灵感同样来源于生活。监狱式茶吧、酒吧的诞生是否与“酒吧式监狱”、“茶吧式监狱”相关呢?据报道,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还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这就是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因涉嫌向监狱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文化多元的社会里,对于茶吧、酒吧的标新立异,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其实都是小事,因为这毕竟只是商业行为,只要不违法,市场才是它们生存发展的杠杆。然而,监狱是法律所设置的惩戒所,监狱的基本任务是惩罚和改造罪犯,但是一些“监狱”却被金钱改造成了茶吧、酒吧,这样的后果相当严重。

  我们不必对“监狱式茶吧”、“监狱式酒吧”过于敏感,但对“茶吧式监狱”、“酒吧式监狱”必须高度警觉。

  王旭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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