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工女遭男友强暴 求娶不成 以死威逼对方自杀 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4:27 新民晚报

  暧昧不清的两性关系,在狭小的生活范围和低下的社会地位中滋生甚至扭曲,在他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时候,他们看不到更好的未来,当然也找不到更好的解决方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9月26日播出的节目《致命爱情》发人深思。

  “陪我一起死。”被男友王兴强暴后,打工少女李清凛然提出要求。

  “如果只有这样才能补回你的伤心,我认了。”王兴黯然回答。

  这一幕并不是电视剧镜头,而接下来发生的更不是峰回路转的大团圆——对白双方在说完这话后,自捅腹部一刀的李清重伤昏迷,一个多星期后被救回,但被迫自杀的王兴却在将女友送医院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王兴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惨重代价,但李清却没有因为逼死男友而重新找回清白,反而因此被判入狱10年,东莞市中院给她判决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遭到强暴神情恍惚

  悲剧发生时,河南姑娘李清(化名)还未满18岁。虽然她只上过小学,但父母对内向的女儿疼爱有加,一直不放心李清到外地打工,只让其到本镇亲戚家的马戏团表演歌舞。去年,马戏团解散,在李清的一再要求下,父母才同意让她到广东打工。“在外头你要好好保护自己。”父母临行前叮咛。

  在老乡介绍下,李清进入一家位于东莞谢岗镇的眼镜厂打工。不久,她认识了在附近工厂上班的保安王兴(化名)。两人年纪相仿,很快就熟悉起来。在王兴的热烈追求下,虽然李清一直没有明确表态,两人已经常出双入对。

  交往了将近半年,王兴对李清的感情越发炽热。2005年7月26日晚上,王兴约李清来到镇上一出租屋内,不顾李清的激烈反抗,强迫女友与其发生性关系,以为“生米煮成熟饭”,李清就会死心塌地。李清没想到朝夕见面的男友竟然会兽性大发。据工友回忆,在随后的几天里,她一直神情恍惚,但没有向任何人透露实情。

  求婚不成自捅腹部

  后来,李清找到王兴,希望王兴能够迎娶自己,王兴却似乎有难言之隐,没有当场答应。事后,据王兴的工友说,王兴曾向她提过自己没有钱,现在没本事让李清幸福,所以对两人的未来没有把握。

  但李清并不了解王兴的苦心。7月31日,绝望的李清决定“玉石俱焚”。下班后,李清约王兴到一偏僻的厂区见面,表示自己有话要对他说。王兴以为李清原谅了自己,欣然赴约。

  “我们分手吧!”见面之后,李清冷若冰霜。王兴愣住了,他连忙向李清发誓:“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对你负责的。”此时的李清已经听不进任何话,转身要走。王兴拉住李清不让她走。李清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递给王兴:“你毁了我的清白!”示意王兴自杀。见到王兴不肯接刀,李清二话不说就把刀插进了自己的腹部。

  为救女友男友丧命

  看着鲜血从李清腹部不断涌出,惊惶失措的王兴苦苦哀求女友去医院抢救,但李清誓死不从。王兴强行抱起李清却又被她推倒在地。

  “你要怎么样才肯去医院?”王兴又急又怕。“想知道吗?那就陪我一起死。”最后,王兴叹气道:“如果只有这样才能补回你的伤心,我认了。”话毕,他把刀从女友的腹部拔出来,狠狠地往自己的腹部插去。

  身受重伤的王兴忍着剧痛,使出最后力气抱起虚弱的李清朝着医院方向跑去,路过的摩托车司机将两人送到了医院。到达医院后,李清仍旧拒绝治疗,而王兴则因肝脏破裂失血过多死亡。临死前,他还一再交代医生,两人是因遭抢劫而受伤,事情与李清无关。

  故意杀人被判10年

  李清因重伤昏迷了一个星期,醒来之后并不知道王兴已死。她起初死意已决,曾对公安机关宣称自己杀了男友,随后自杀。远在千里的老父亲闻讯赶来,在父亲的开导下,李清终于交代了实情。

  东莞市检察机关随即起诉了李清。李清在法庭上辩解王兴是自杀的,与己无关。东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清以不去医院治疗威胁王兴“同生共死”,实际上是用言语和自伤的手段逼迫王兴自杀,其逼迫行为与王兴自杀身亡具有因果关系。最后,一审法院因李清犯案时未满18岁,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清有期徒刑10年。

  自残少女现在后悔

  由于李清家里困难,李清的朋友宁小姐为其垫支了律师费。宁小姐表示:“李清现在十分后悔,觉得自己当时太偏激了。李清思想很保守,也没有想到用法律保护自己,这才酿成惨案。”宁小姐还心疼地告诉记者,李清肚子上永远留下了中指长的刀疤,每逢阴雨天都会疼。

  李清的父亲更是为小女儿抱屈:“人不是她杀的,为什么要坐那么久的牢?”李父还唠叨:“我们家很穷,我一个农民养活4个孩子。李清从小就听话,为了供弟弟读书她出去打工。在医院的时候她的身体很虚弱,一个劲地哭,孩子他妈心都揪成了一块。

  如果有爱不会有悲

  这一宗骇人听闻的伦常惨案,存在着许多“如果”:如果李清在遭强暴后能拨打110报警,她还需要自己亲自惩罚王兴吗?如果王兴在李清捅腹自杀后能及时拨打110求救,他还需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来补偿爱人吗?如果李清不是来自偏僻保守的乡村,她还会用如此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吗?如果他们双方在爱的表达上更坦诚,沟通更良性,还会发生这样的惨案吗?如果……

  爱情,对于这些漂泊他乡的打工儿女来说,从来就是沉重的话题。

  暧昧不清的两性关系,在狭小的生活范围和低下的社会地位中滋生甚至扭曲,在他们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时候,他们看不到更好的未来,当然也找不到更好的解决方式。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的问题在城里人看来几乎不是问题——如果没有爱,受强暴了当然就要报警,根本没有找对方迎娶自己以“负责任”的可能;如果有爱,就不会有强暴,更不会牵扯到贞洁问题。

  从事件本质来看,这是观念冲突造成血案;从操作上来讲,他们不知道,按下110这三个数字,就可能挽救两条人命,可他们放弃了。

  【律师说法】强迫他人自杀也是故意杀人

  “人不是她杀的,为什么要坐那么久的牢?”就李清父亲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律师告诉记者,从《刑法》规定上说,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关键看被告是否希望对方死亡,并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这一目的。在本案中,李清的逼迫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到王兴,但产生了一种精神强制,使王兴由不愿自杀到被迫自杀,并因此身亡。所以,故意杀人罪并不一定要求自己动手。

  (据央视、《新快报》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