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绝不能落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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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4:2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拒不签收?那就公告送达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丽春报道:拒绝签收处理决定书,就能逃避劳动监察?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在该局网页上发出公告,决定对广州凯思特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公告送达《关于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市劳监支队支队长廖翔达表示,这是该支队首次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理的,该队将依法申
据介绍,今年年初,由于该公司未为一名员工缴纳2005年9月至12月的养老和社会保险费,市劳动保障局发出整改通知,但该公司仍拒不整改。此后,市劳动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共计1628.09元。但行政决定作出后,由于该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拒不签收,而该公司注册地点也找不到相关人员,劳动部门遂启用公告方式送达。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