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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等六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查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6: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记者李仁主 实习记者李何子)为维护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组成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吉林、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十个省市34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有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重点抽查了辽宁省阜新市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7.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重大事故
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督察中,十省市党委、政府落实了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但部分地区和部门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程序不规范,个别处分执行不到位;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济处罚、整改措施的落实还不到位。

  目前,中纪委监察部组成的督察组对发现的问题,已责成相关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保证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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