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占房产扔姐姐骨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1:0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彭信琼通讯员郭向志报道妻妹张某将陈先生前妻的骨灰扔到污水池中,陈先生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陈先生诉称,原告与妻子张奇(化名)双方的财产存放在张奇父母房中(父母均已去世)。近期政府征地要拆迁此房,被告与其姐姐张奇有矛盾,且被告要急于将拆迁款抢到手,于是,张某就在不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撬开门锁,将房中物品拉至废品收购站,并
原告与前妻生前关系极好,被告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最基本的公德,对原告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和伤害,并且致使原告心理长期处于负罪不安的状况,极大地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