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12名校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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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2:2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李奇真)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汇报了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情况:2003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72起,查出违规金额7514万元,12名校长被撤职。 在报告中,靳宝栓透露,从2003年以来,我省共清退违规收费金额3501.97万元,罚没违规收费金额524.3万元,党政纪处分331人。去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纠风办对我省一些名
靳宝栓同时指出,引发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他举例说,农村中小学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仅靠“一费制”中的杂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他列举了一些学校乱收费比较突出的问题:个别地方和学校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个别名校违反“三限”规定滥收费、高收费;个别地方把重点学校作为财政创收的手段,截留、挪用、平调学校收费;一些地方“择校”现象还比较严重,一些改制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等。 靳宝栓特别强调,为了杜绝过去由于资金层层划拨造成的对教育经费的截流、挪用现象,我省以唐山市丰南区为试点,在全省积极推行建立教育支付分中心,负责全县(市、区)教育经费的整体运行及各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监督,撤销乡镇中心校和国办学校的财务机构,学校学费收入和财政拨款全部纳入县级教育支付分中心,集中管理,分账核算,达到了从源头上遏制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目的。我省已明确要求,今年年底要力争在全省100个县(市、区)完成中心建设任务。 与此同时,省人大成立的一个治理教育乱收费调研组也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虽然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乱收费在少数地方、部门和学校仍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有的学校仍在收取一些本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补课费、借读费等,同时个别地方和学校擅自提高烤火费、上机费的收费标准;少数学校在招收外地生源时,仍有以不是本地生的名义高收费的问题,还有个别地方仍在强行给学生征订教材教辅。 对此,教育厅长靳宝栓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的案件,不仅要对有关学校从重处罚,而且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