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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邻拟最低罚2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59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提示

  在昨日闭幕的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根据其“修改建议稿”,沈阳市将对居民人为噪声加大监管力度。在禁止室内装修的时间内装修,音响、乐器等声音过大……今后以上干扰四邻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可能会受到200~500元的罚款。

  “声环境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广大市民的生活。”沈阳市人大环资城乡委副主任委员宛英表示,近几年来,噪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各种环境污染因素中对群众生活影响最大,市民投诉量最多,社会反响最强烈的一类污染现象,制定《条例》很有必要。

  这些规定变了

  相比今年7月26日《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修改建议稿”发生了很多变化。

  有关“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禁止装修”

  “《条例(草案)》中规定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禁止装修’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沈阳实际、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宛英表示,因此将该点删除,同时明确中高考期间的时间范围,即平时每日18时至次日8时和中高考前十日至考试期间禁止装修。

  有关“饭店、歌厅扰民居民楼下迁出”

  《条例(草案)》中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内和楼下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加工、维修、餐饮、娱乐等项目。已建的加工、维修、餐饮、娱乐等项目应该逐步从居民住宅楼内或楼下迁出。”

  宛英透露,“修改建议稿”中“加工、维修、餐饮、娱乐”等项目扩增为“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洗浴、货运、批发市场”等项目,同时,沈阳市人大环资城乡委的委员们认为,其“逐步从居民住宅楼内或楼下迁出”,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拟修改为居民住宅楼内和楼下的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洗浴等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于未达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搬迁。

  有关“机动车在市区内不许鸣喇叭”

  《条例(草案)》中规定,机动车在市区内不许鸣喇叭,这项规定目前在沈阳难以实现,而且,在人员流动稠密地区全面禁鸣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宛英表示,因此,在修改建议稿中将其修改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

  同时,在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除特种车辆外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各类营运车辆不得使用音响器材招揽乘客。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拟由公安交通部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宛英透露,《条例(草案)》中“停车场边界噪声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限值”的规定,因为国家没有此类噪声标准,因此在“修改建议稿”中删除。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杨海峰采写

  这些行为禁止

  小区内庆典高声叫卖

  “修改建议稿”明确,禁止在经营活动中对户外播放音响或者使用其他发出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居民住宅区内禁止开展产生噪音的商业宣传和礼仪庆典活动,不得高声叫买叫卖。

  夜间拆迁施工扰民

  在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以及医院、学校、机关、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夜间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市政及拆迁施工作业。

  活动广播喇叭扰民

  集会、游行和其他社会活动需要在室外使用音响,车站及货物装卸场(站)指挥作业、单位、学校广播确需使用广播喇叭的,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规定,控制使用时间和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

  在公共场所进行文体、娱乐等活动,应避免产生干扰居民的噪声。夜间不得进行影响居民休息的活动。

  小区鸣礼炮提前申请

  宛英透露,沈阳拟规定,组织可能向居民住宅区排放爆破、鸣礼炮等偶发性强烈噪声污染的活动,必须提前3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开展。

  经批准组织前,组织者应提前将活动、地点以及联系人向排放环境噪声的居民住宅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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