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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聘也能拿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5:00 北方晨报

  王先生咨询:我在一家IT公司做业务员。2005年11月,我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差不多一起进公司的赵先生也是在这个期间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听说赵先生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后,还拿到了一笔经济补偿金。

  我找到公司经理,提出了疑问,也要求给自己经济补偿金。但公司经理却拒绝了我的要求,说我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我们双方是协商解除劳
动合同的,谁也没有违约,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而赵先生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了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所以就给他了。

  请问我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具体数额怎样计算?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王先生与该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无论王先生是否提出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公司都应当向王先生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并不是因为企业违约,而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就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补偿金的数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付。月工资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假如你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给付,你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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