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逃跑被撞 自称有艾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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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7:1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国才)昨日中午12时许,一身穿红T恤的瘦个男子顺着南坪步行街向南城大道方向跑去,两男子紧追其后喊着“快,抓摸包贼!”。当红T恤男子跑到区府外的红绿灯处时,他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右手肘鲜血直流,出租车司机见状,紧急拨打了120和110。 当该男子被送到六院急诊科后,他向医生和民警说:“我有艾滋病!”在场人吓了
下午1时许,市防疫部门专业人员赶到医院,当一工作人员看到消瘦的该男子时,一脸惊讶道:“又是你啊?”一协勤称,今年5月该男子被南坪镇派出所抓过一次,抽血化验后是“携带者”,但这次还要等最终的结果。办案民警称,该男子涉案金额未构成犯罪,派出所无法对其进行处理。 律师称,《看守所条例》规定急性传染病患者不得收容关押;《监狱法》规定有严重传染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不收监;《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不宜在医院关押。2005年3月29日,重庆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尽快设立专门场所,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进行羁押和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