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服刑人员“放假”回家过中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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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7:19 重庆时报 | |||||||||||
昨日,南岸看守所,看守所提前为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与家人过中秋 本报记者万难摄本报讯(记者禄成聪)昨日中午,南岸看守所内,民警们忙碌着布置了12张“果饼桌”。12名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与家人一起,在这里提前过了中秋。40分钟
此外,昨日看守所还产生了另外4名幸运儿,他们可在中秋节回家与亲人一起赏月。据介绍,这是我市看守所首次以“放假”形式让服刑人员回家过节。这4人都是精心挑选的,不但服刑期间表现好,服刑时间超过一半,而且都必须是主城区的人。 10月6日上午10点,直系亲属将从看守所把他们接回家,次日上午10点家属又必须将其送回看守所。尽管可以回家过节,但是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也仅限在家中,不能随便走动,而且与在看守所一样,饮酒也是绝对被禁止的行为。看守所称,给4服刑人员“放假”前,他们的家属必须填一份担保书,保证在“放假”期间对服刑人员起到监督作用,促使他们无违规违纪的行为,而且家属要保证服刑人员遵守《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并遵守社会公德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