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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抚养弃婴反被强行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34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案件类型:民事

  案件来源:12348

  女婴生下来因有病被狠心父母抛弃,好心人辛苦将孩子养到8个月大又被其父母“抢”走。造成如此局面,只因好心人不懂收养法。

  宿州市有两家为一个8个月大的孩子归属问题打起了官司。这个孩子刚生下来时,父母发现孩子有病,他们无力医治,就将孩子遗弃在路边,并偷偷躲在一边看。一位好心人看到孩子后,将其抱回家抚养。为给这个孩子治病,好心人费了不少心血,差点连自己的性命都赔上了。约半年后,孩子的亲生父母发现孩子被养得很好,就想将其要回来抚养。好心人当然不愿意,孩子的亲生父母就将好心人告上法院,讨要孩子。法院为了确定孩子的父母到底是谁,请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帮忙。经过亲子鉴定技术,确定了孩子的亲生父母。最后,法院判决好心人将孩子还给其亲生父母。(翟勇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依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经过登记甚至需要办理收养公证后,才能确定收养关系的成立。文中好心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法律角度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如果确定了收养关系,亲生父母要将孩子讨回,一般情况下必须得到收养人的同意。此案中,好心人可向孩子的亲生父母讨要为抚养孩子付出的合理费用。(148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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