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南荷兰省签订发展合作意向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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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24 河北日报 | |||||||||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张辉)今天下午,副省长付双建与来我省考察访问的南荷兰省副省长达惠斯·万德比克在省会河北会堂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与荷兰王国南荷兰省发展合作意向书》。 我省自1993年与荷兰南荷兰省开始交往以来,双方的政府和经贸代表团往来不断。2005年9月,南荷兰省省长弗兰森率该省政府企业代表团访问我省,签订了《河北省与南荷兰
为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根据这次签订的发展合作意向书,两省将从实际出发,确定经贸、水利、环保、教育、科技、医药、农牧业、港口建设等为双方开展合作的重点领域,以实现两省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为推动两省发展合作,我省与南荷兰省将各设一个协调委员会,负责本省方面工作监督,协调委员会的主任分别由各自的一位副省长担任。我省的对口联络机构为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南荷兰省的对口联络机构为该省政府科技厅。 为保证交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省和南荷兰省政府将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两省政府将根据双方目前的合作情况,积极推动在谈项目的进展。 此外,两省的水利、环保等部门也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也分别与荷兰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